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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销售假冒白酒的朱某、李某登报道歉了


(资料图片)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通讯员 刘启月 吴霞

近日,汉中日报刊登了一封道歉信。这封道歉信来源于一起检察机关办理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2年2至6月,有不少消费者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反映自己买到的部分白酒与平常在超市买到的白酒味道相差甚远。这些消费者是在不同的烟酒专卖店所买的白酒,但是通过执法人员调查得知,这些酒是从相同渠道进货。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最终查明这起案件是由朱某和李某二人所为。朱某、李某两人为谋利,合谋将低端原料白酒灌进高端酒的瓶身冒充高端酒对外批发售卖。二人哄骗陕西省汉中市部分烟酒专卖店店主以略低于厂家出厂价买到这些假酒,同时两人还利用网络销售将假酒快递销往宁夏固原、陕西西安等地赚取暴利。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在受理此刑事案件时获取此案公益诉讼线索。通过研究,汉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朱某、李某行为不仅是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行为,还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于2022年10月21日向汉台区人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2年11月16日,汉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案,朱某、李某对指控的事实及诉讼请求无异议。2022年12月5日,汉台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朱某犯假冒注册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李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朱某、李某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朱某、李某分别赔偿销毁涉案物品所需费用,并互负连带赔偿责任;朱某、李某分别赔偿惩罚性赔偿金,并互负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朱某、李某被收监。2023年7月8日,二人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

承办检察官提醒:各位食品经营者,一定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诚信经营,保证食品的健康安全,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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